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什么规定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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