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个人最高80万元),若缴存补充公积金,可再分别增加20万元(个人10万元)。多子女家庭首套住房贷款限额在以上基础上上浮20%。
2. 对于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个人最高65万元),若缴存补充公积金,可再分别增加15万元(个人7.5万元)。
3. 对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15%。首套房贷款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184万元,多子女家庭首套在此基础上叠加计算,最高可达216万元。
4.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在6-19年间的最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不影响贷款额度计算。
引用法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二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