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军人退伍费的性质取决于其是否属于“军人退役保障金”或“军人退役安置补助费”,这些资金通常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2. 若退伍费来源于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安置补助,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3. 若退伍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所得、共同经营收入等),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 5. 退伍费若为军人个人所获,不因婚姻关系而改变性质。
引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