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申请宣告破产。

6、公司注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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