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会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1. 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2.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 4. 确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 管理公司事务,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6.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 修改公司章程; 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公司法》第44条、第103条及《公司法实施条例》第37条的规定,上述职权由股东会依法行使。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1. 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2.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 4. 确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 管理公司事务,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6.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 修改公司章程; 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公司法》第44条、第103条及《公司法实施条例》第37条的规定,上述职权由股东会依法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