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中间人的作用,是见证人还是担保人,作用不同,签名承担责任不同。
中间人,可以理解为仅仅是一个见证人或者牵线人,也就是为双方的交易进行联系,至于是否交易成功中间人无法预料。双方发生纠纷,中间人也仅仅只是一个证明人的作用。
担保人在双方债务发生纠纷时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乙方假如无力还款,甲方有权向丙方这个中间人追偿。丙方做为担保人对乙方的债务有连带偿还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