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处罚是指违法行为人因法定原因被依法免于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是指违法行为人虽有违法行为,但因法定条件未满足,依法不给予行政处罚。二者区别在于认定标准不同:免除处罚是违法行为人主动或被动符合法定情形,如悔改、赔偿等;不予处罚则是违法行为人不满足法定条件,如无违法所得、情节轻微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免除处罚和不予处罚均需依法认定,具体适用情形需结合实际判断。
引用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