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有问题的赔偿: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若房屋质量问题未达到影响居住程度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对方拒绝修复的,需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房屋质量有问题的赔偿: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若房屋质量问题未达到影响居住程度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对方拒绝修复的,需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