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违约责任有哪些

房屋租赁违约责任如下:

(一)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二) 承租人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

(三)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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