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如下: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
3、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4、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出租房屋发生的租赁纠纷;
5、专业市场欠租金户联手拒交租金而发生租赁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