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欺骗手段发生性关系,若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仍可能构成强奸罪。强奸罪要求行为人以暴力、胁迫、 coerced 等手段使被害人失去自主性,而欺骗手段若导致被害人丧失辨识能力或违背其真实意愿,同样可能构成强奸罪。
2. 根据《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的,构成强奸罪。若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但未使用暴力或胁迫,仍可能构成强奸罪,若情节严重则可追究刑事责任。
3. 但若欺骗手段仅限于口头或轻度身体欺骗,并未实际控制被害人,且被害人仍能自主决定是否同意,一般不构成强奸罪。
引用法律条款:《刑法》第236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