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资质办理条件

教学资质办理条件:

1、教学面积必须至少200平方米面积。

2、消防设施完善,消防许可证。

3、开办教育机构者(法人)需要在学校担任主管级别工作经验至少两年,学历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验资方面不得低于20万元。

5、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必须合格。

6、专业老师人数不得少于6人,专业财务人员不少于3人,行政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十一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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