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在战争时期,故意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公共安全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71条,构成犯罪。具体而言,若在战争期间,有人故意制造谣言,影响公众情绪,破坏社会正常秩序,即使未造成实际危害,也构成战时造谣惑众罪。行为人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71条明确规定,战时造谣惑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情节特别严重,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条款适用于战争时期的行为人,旨在维护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