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租赁房屋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但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未直接签订租赁合同,而是通过委托代理关系实现租赁行为。在这种模式下,出租人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或个人作为中介,负责促成租赁合同的签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702条,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若因委托代理关系导致的租赁合同无效或无效部分,代理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此外,《民法典》第703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并确保房屋符合约定条件。
综上,委托代理租赁房屋需确保合法、合规,避免因代理关系引发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