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格权纠纷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依法主张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侵权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支出。 2. 若因他人过错导致身体损害,受害人可要求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因伤导致的收入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 3. 侵权人如能证明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4. 受害人可向侵权人求偿,也可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追究其责任。
引用法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1. 人格权纠纷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依法主张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侵权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支出。 2. 若因他人过错导致身体损害,受害人可要求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因伤导致的收入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 3. 侵权人如能证明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4. 受害人可向侵权人求偿,也可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追究其责任。
引用法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