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判决前对方花光钱怎么办理

夫妻离婚判决前对方花光钱的,当事人可以让配偶出示消费凭证,如果没有真凭实据,那么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调查存款的去向还有相关的资金流动情况,如果不能证明现存的财产额度的,一般法院很难支持,需要收集相关的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

若发现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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