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次月30号发合理吗

劳动合同“每月30日发放上上月工资”合法。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具体每个月的发放工资日在劳动合同中会明确约定。但不得超过一个月(即该月工资,下个月最后一天前必须发放)。上月的工资,在次月30日前发放,都不属于拖欠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1、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2、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3、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4、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5、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6、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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