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票等价值不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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