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监护人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因当事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由他人临时代为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概念。根据《民法典》第32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当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可以指定其他符合监护条件的代理人作为临时监护人。
临时监护人通常在父母无力抚养子女、失踪、死亡或被法院判决剥夺监护权等情况发生时产生。其职责包括保障子女的日常生活、教育及人身安全,并需遵守法律规定的监护义务。
《民法典》第32条、第36条、第39条对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监护人在临时监护期间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临时监护人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因当事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由他人临时代为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概念。根据《民法典》第32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当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可以指定其他符合监护条件的代理人作为临时监护人。
临时监护人通常在父母无力抚养子女、失踪、死亡或被法院判决剥夺监护权等情况发生时产生。其职责包括保障子女的日常生活、教育及人身安全,并需遵守法律规定的监护义务。
《民法典》第32条、第36条、第39条对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监护人在临时监护期间依法履行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