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性质是如何的

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性质如下:

1、上市公司收购的标的既不是作为法律人格的公司,也不是公司自身所拥有的具体形态的财产,而是抽象的表示公司资本份额的股份;

2、上市公司收购直接的和根本的目的是要获取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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