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原则:
1、注册资本已经缴齐的原则;
2、已开展正常的生产活动并需销售产品的原则。
3、进行非法人营业登记的原则。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原则:
1、注册资本已经缴齐的原则;
2、已开展正常的生产活动并需销售产品的原则。
3、进行非法人营业登记的原则。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