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 L/C)与即期信用证(即期 L/C)的主要区别在于付款时间与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不可撤销信用证在开证后未经通知即行生效,付款义务由开证行承担,具有法律约束力,适用于贸易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即期信用证则在开证后立即生效,付款时间较短,通常用于临时交易或紧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相关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的付款义务具有法律效力,而即期信用证的付款时间则根据具体约定执行。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