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地户籍者而言,虽然在本地亦可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唯一的途径是通过向法庭提起诉讼展开离婚程序。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并不允许在异地进行办理处理,只有希望结束夫妻关系的男女双方向居住于常住户口所在地之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才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对于采用诉讼离婚形式的人群来说,诉讼应该在被告实际驻留地的法院进行申诉,如果被告居住地与经常性居所地并不互相吻合,那么其应由经常性居所地的法院受理此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