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夏季高温费标准根据《上海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费。具体标准为:每暑日发放100元,连续高温天气按实际天数计算。
劳动者需提供高温天气证明,如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预警通知。用人单位应于高温天气期间按月发放高温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发。
《上海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条、第十六条为依据。
上海夏季高温费标准根据《上海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费。具体标准为:每暑日发放100元,连续高温天气按实际天数计算。
劳动者需提供高温天气证明,如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预警通知。用人单位应于高温天气期间按月发放高温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发。
《上海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条、第十六条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