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解散的程序

公司解散程序: .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进行清算;

5、公司清算组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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