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固废是指经处理、加工后产生并需要处理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城市生活垃圾,如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2. 工业废物,如废渣、废液、废金属等; 3. 农业废弃物,如畜禽粪便、农作物残渣等; 4. 医疗废物,如医疗垃圾、注射器等; 5. 建筑垃圾,如拆除废墟、混凝土废料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法》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应当从源头减量做起,加强分类管理,推进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
一般固废是指经处理、加工后产生并需要处理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城市生活垃圾,如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2. 工业废物,如废渣、废液、废金属等; 3. 农业废弃物,如畜禽粪便、农作物残渣等; 4. 医疗废物,如医疗垃圾、注射器等; 5. 建筑垃圾,如拆除废墟、混凝土废料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法》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应当从源头减量做起,加强分类管理,推进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