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交男方抚养:
1.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2.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
4.男方给孩子提供的孩子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