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措施的适用期限通常不得超过()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5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其宣布,并通知其家属。留置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但不得超期。对于重大案件,经批准可延长至()日,但须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调查。留置期间不得超期,否则视为违法。
《刑事诉讼法》第135条:留置措施的适用期限不得超过30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但不得超期。
留置措施的适用期限通常不得超过()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5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其宣布,并通知其家属。留置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但不得超期。对于重大案件,经批准可延长至()日,但须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调查。留置期间不得超期,否则视为违法。
《刑事诉讼法》第135条:留置措施的适用期限不得超过30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但不得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