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对方的主张提出反驳或否认的权利。它通常用于防御对方的诉讼请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抗辩权可以基于事实、法律或诉讼程序中的理由进行抗辩。
例如,当原告主张某项事实时,被告可以提出相反的事实或证据,以反驳原告的主张;或者在对方请求赔偿时,被告可以提出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当事人有权进行抗辩。此外,《民事诉讼法》第122条也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抗辩。
以上内容简要说明了抗辩权的定义、行使方式及法律依据。
抗辩权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对方的主张提出反驳或否认的权利。它通常用于防御对方的诉讼请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抗辩权可以基于事实、法律或诉讼程序中的理由进行抗辩。
例如,当原告主张某项事实时,被告可以提出相反的事实或证据,以反驳原告的主张;或者在对方请求赔偿时,被告可以提出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当事人有权进行抗辩。此外,《民事诉讼法》第122条也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提出抗辩。
以上内容简要说明了抗辩权的定义、行使方式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