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 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 婚姻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 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1)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 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 婚姻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 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