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吗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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