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指农村土地,而农村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有:
1、坚持土地流转与土地确权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特色主导产业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设施农业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的原则。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