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谈判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 1. 谈判双方信息,包括名称、代表姓名及职务。 2. 谈判时间、地点及参与人员。 3. 核心议题及各方立场,如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 4. 谈判过程中的关键对话内容,包括协商结果与达成一致的条款。 5. 谈判结果及签署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及第四百七十二条,合同谈判记录应真实、完整、客观,不得虚假陈述或遗漏重要信息。
合同谈判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 1. 谈判双方信息,包括名称、代表姓名及职务。 2. 谈判时间、地点及参与人员。 3. 核心议题及各方立场,如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 4. 谈判过程中的关键对话内容,包括协商结果与达成一致的条款。 5. 谈判结果及签署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及第四百七十二条,合同谈判记录应真实、完整、客观,不得虚假陈述或遗漏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