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哪时候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将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0)
普法专栏的头像普法专栏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58分钟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