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骂大街的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除非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侮辱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侮辱行为,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而骂大街通常属于言语挑衅,不涉及暴力威胁,一般不构成犯罪。
若行为人有以下情形,可能被认定为侮辱罪:1. 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2. 持续性、煽动性言论;3.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综上,骂大街一般不立案,也不判刑,除非有明确的犯罪构成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