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将某种财产的权利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 2. 后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先将财产权转让给债权人,之后又将其所有权再转让给他人,以确保债务清偿。
区别在于:前者的担保权仅限于原权属人,后者则涉及多次财产转移,且后转移的财产需符合法律对动产或不动产的转让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五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上述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1. 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将某种财产的权利转让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 2. 后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先将财产权转让给债权人,之后又将其所有权再转让给他人,以确保债务清偿。
区别在于:前者的担保权仅限于原权属人,后者则涉及多次财产转移,且后转移的财产需符合法律对动产或不动产的转让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五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上述内容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