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移送行政案件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移送条件**: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 **移送程序**:需向公安机关出具书面材料,并附相关证据及调查材料。 3. **移送对象**:一般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涉及行政违法但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可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移送期限**: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在3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关规定,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应遵循上述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