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买卖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船舶登记条例》。买卖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船舶所有权、价款、交付方式等条款。 2. 船舶交付时,买方应承担相关税费和检验费用。 3. 船舶所有权转移后,原登记机关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4. 如有纠纷,可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解决。
引用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四百七十一条; 《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
1. 船舶买卖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船舶登记条例》。买卖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船舶所有权、价款、交付方式等条款。 2. 船舶交付时,买方应承担相关税费和检验费用。 3. 船舶所有权转移后,原登记机关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4. 如有纠纷,可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解决。
引用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四百七十一条; 《船舶登记条例》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