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提出离婚需要的证件有:
1、开具双方身份证明;
2、开具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单位等的证明;
3、开具婚姻状况的证明。双方关系是否真的破裂,是否还有调解的空间;
4、开具子女情况证明。需要提供子女人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提出离婚需要的证件有:
1、开具双方身份证明;
2、开具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单位等的证明;
3、开具婚姻状况的证明。双方关系是否真的破裂,是否还有调解的空间;
4、开具子女情况证明。需要提供子女人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