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安家费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安家费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
(0)
普法专栏的头像普法专栏
上一篇 2026年1月8日 下午4:37
下一篇 2026年1月8日 下午4:45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