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建房面积超标如何处理的

农村宅基地超面积一般可以通过如下方法处理:

(1)宅田相抵政策。宅基地多占了,那么就用耕地来弥补,保持总量的平衡;

(2)另外还可以采取缴费补偿的方式继续使用宅基地,在和村集体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上级部门批准;

(3)村民自治协商原则。由村集体共同商定,决定处理方案,然后上报上级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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