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以下为问题解答:
1. **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范围**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财务账簿、股东会决议、董事会会议记录等文件,但不得要求公司提供与公司经营无关的信息。
2. **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 若公司无法证明其独立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法院可据此否认公司人格,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条件** 公司回购股份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规定,且须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并需履行相关程序。
引用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