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物证是指在电子设备中存储或传输的信息,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文件、音频、视频等。其属于**电子证据**,是现代司法实践中重要的证据类型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8条,电子证据应当符合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等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17条也指出,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证明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的依据。
电子物证的证据属性取决于其是否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及真实性。在司法实践中,需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鉴定和验证,确保其有效性和可信度。
引用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17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