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兄弟之间不存在赡养义务,但可能存在特殊的赡养义务以及扶养义务。
1. 一般没有赡养义务:通常来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赡养义务。
2. 特殊的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年老无子女且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弟姐妹,如果他们由有经济能力的兄弟姐妹扶养长大,那么这些兄弟姐妹便有赡养他们的义务。
3. 对未成年弟妹的扶养义务: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兄姐有义务扶养他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