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情况下会判定罪不捕。定罪不捕,是指当事人虽然涉嫌犯罪,但相关机关觉得没有逮捕必要或者依据法律不应当逮捕的情形。
在作出不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会释放犯罪嫌疑人,并改变强制措施,如将拘留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等。定罪不捕不代表犯罪嫌疑人就不用受到惩罚。在侦查结束后检察院还是会提起公诉,被判决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还是要接受惩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