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与连带保证责任不同,二者性质有别:1.抵押担保以特定财产(如房产、车辆)作为债权保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优先受偿,抵押人承担的是物的担保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是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在约定范围内履行债务,属于人的担保。3.抵押担保的责任范围仅限于抵押物价值,而连带保证责任可能涉及保证人全部财产;抵押担保需办理登记等手续设立,连带保证则基于保证合同约定。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明确抵押定义,第六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