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法人以盈利为基本目的,其主要特征是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主要通过经营活动获取利润。非营利法人则以社会公益、教育、文化等为目的,不以盈利为宗旨,主要承担社会责任,如社团、基金会等。
1. **营利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财产独立于出资人,可独立获取利润。 2. **非营利法人**:不以盈利为目的,其财产由法人自身所有,收益用于公益事业,不得分配给个人或其它法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条、第114条及第115条规定,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区分在于其目的及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