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被驳回的,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随时提起诉讼,但是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在六个月以后再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人民法院对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