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村集体所有,不得私自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不得擅自转让、买卖。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转让、买卖农村宅基地房屋。 因此,村证房不能随意买卖,属于集体所有,未经批准不得交易。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村集体所有,不得私自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不得擅自转让、买卖。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转让、买卖农村宅基地房屋。 因此,村证房不能随意买卖,属于集体所有,未经批准不得交易。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