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书要证明的材料

需要下列证明材料: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5.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6.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7.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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